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63.亚伯兰、拿鹤、哈兰是他拉的儿子,也是以他们命名并作为祖先的民族,他们在此表示偶像崇拜,这从前面(1358节)的阐述和说明,以及以下事实清楚可知,即:“他拉”表示偶像崇拜,而他们都是他拉的儿子。不过,如果检查一下偶像崇拜的种类,就能看出此处他拉的这三个儿子和后来哈兰的儿子罗得表示哪种偶像崇拜。偶像崇拜一般有四种,一种比一种更内在。三种更内在的偶像崇拜就像同一父母的儿子,而第四种则像第三种的儿子。偶像崇拜有内在和外在的:内在的是那些定人罪的,而外在的则不那么定人的罪。偶像崇拜越内在,就越定人的罪;越外在,就越不定人的罪。内在偶像崇拜者不承认神,而是崇拜他们自己和这个世界,视其一切欲望为偶像。然而,外在偶像崇拜者能承认神,即便他们不知道谁是宇宙之神。内在偶像崇拜者从他们所获得的生活就能被认出来;这种生活偏离仁爱的生活到何等程度,他们就在何等程度上是更内在的偶像崇拜者。外在偶像崇拜者仅从他们的敬拜就能被认出来;他们虽的确是偶像崇拜者,却仍能拥有仁爱的生活在里面。内在偶像崇拜者能亵渎神圣事物,而外在偶像崇拜者则不能;因此,为了防止亵渎神圣事物,外在偶像崇拜被容许,这从前面的说明(571, 582节;11:9;1327节)清楚看出来。
3223.有两种光照耀世人,即:世界之光和天堂之光。世界之光来自太阳,而天堂之光来自主。世界之光是为属世人或外在人,因而是为存在于属世人中的事物而设的。这些事物虽看似不属这光,但仍属于它,因为属世人若不通过诸如存在并显现于太阳界的那类事物,因而通过这世界的光明和阴影所赋予它的某种可见形式,就不能理解任何事物。一切时空概念也都属于世界之光;这些概念在属世人中扮演如此重要的角色,以至于若没有它们,他就不能思考。但天堂之光是为属灵人或内在人而设的。人的内层心智含有被称为非物质的直觉思维或概念在里面,它就住在这光中。人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尽管他称自己的智力为视觉,并将光归于它。他之所以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是因为只要沉浸于世俗和肉体事物,他就只感知到诸如属于世界之光的那类事物,却感知不到诸如属于天堂之光的那类事物。天堂之光唯独来自主,整个天堂都沐浴在这光中。
这光(即天堂之光)比世界之光无限完美得多。在世界之光中构成一条光线的事物在天堂之光中构成无数条光线。天堂之光含有聪明和智慧在里面。这光就是那流入外在人或属世人中的世界之光,并使他以其感官感知物体的。除非天堂之光流入,否则人不会有任何感知,因为属于世界之光的事物从这光获得自己的生命。当外在人或属世人与内在人或属灵人构成一体时,也就是当外在人顺从或服务于内在人时,一种对应关系就存在于这两种光之间,也就是存在于属于天堂之光的事物和属于世界之光的事物之间。在这种情况下,出现在世界之光中的事物就是出现在天堂之光中的那类事物的代表。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